为进一步减轻京津地区风沙危害,构筑北方生态屏障等需要。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下达乌兰察布市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12576万元。专项用于乌兰察布市11个旗县市区林业、草原、水利水保、易地搬迁等工程建设项目。并要求资金拨付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
为进一步减轻京津地区风沙危害,构筑北方生态屏障等需要。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下达乌兰察布市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12576万元。专项用于乌兰察布市11个旗县市区林业、草原、水利水保、易地搬迁等工程建设项目。并要求资金拨付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