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我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向各旗县市区转发了该文件,重点强调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了主动公开责任,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统一在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将2017年政府预算草案报告和报表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20日内公开,将各部门的部门预算报告和报表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初步实现了预决算公开三级财政和部门共享共建,对建设阳光政府、阳光财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