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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三举措做好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基本民生支出资金保障。把基本民生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纳入财政优先保障范围。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投入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现行民生支出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不留资金缺口。
  二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的资金重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统筹盘活各类财政资金,将沉淀闲置以及短期内不需使用的财政资金及时调整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清理收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在年初预算中全部安排。
  三是切实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各旗县市区主动做好资金拨付的各项工作,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前提下,切实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