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示范牵引力。在细化财政改革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的基础上,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的财政干部积极作为,在对应的改革领域发挥综合示范作用,引领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市直预算单位推进财政相关改革任务。
二是发挥统筹协调力。通过召开财政改革专题会议、组织专题培训、与市直预算单位会商交流、到预算单位帮助解决改革难题等方式,建立健全全市财政上下联动、预算单位协调同步的工作推进机制,带动和调动各方面力量,保障财政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是发挥督导执行力。充分发挥每项财政改革牵头科室的牵头协调和督导检查作用,形成责任科室牵头抓、其他科室协同抓,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落点的财政改革运行机制,确保每一项改革工作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