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优势特色绿色农畜产品发展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公示的函
乌财农函〔2017〕85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优势特色绿色农畜产品发展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7〕4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财农〔2013〕752号)有关要求,为了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优势特色绿色农畜产品发展资金项目规划及方案编制上报工作,6月14日我局对上报的集宁区、察右前旗、丰镇市、商都县和四子王旗五个项目旗县的实施方案文本委托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2017年优势特色绿色农畜产品发展资金项目经市领导批示,确定集宁区、察右前旗、丰镇市、商都县和四子王旗五个旗县为项目旗县。
2、经过专家评审,五个项目旗县的2017年优势特色绿色农畜产品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一致同意通过。
二、公示时间:2017年6月14日——6月21日
三、公示网址: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www、wlcbcz、gov、cn
四、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随时致电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农牧业科
联系人:刘瑞 0474-8303711
评审中心
联系人:王琼 0474-8305109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二0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