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11月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尚荣同志,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姚贞同志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谈话。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尚荣同志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和要求,重点谈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乌兰察布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二是要督促分管科室、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科室、单位的业务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四是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五是要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规定和市委配套规定精神;六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局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就谈话内容进行了表态承诺,在管好自身的同时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