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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市纪委1号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近日,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将我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的整治重点以通知形式发给各监督部门,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要求,保障集中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通知要求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纠正“四风”。同时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领头雁作用,带头对照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二要加强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组按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定期(1月1次)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严格执纪问责。对集中整治工作期间我行我素、顶风违规违纪者,绝不姑息迁就,一经发现严格查处。查实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要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要拓宽信访渠道。市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办在门户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公开集中整治工作信访举报电话,并设立信访举报箱。同时要求各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做好信访举报的登记、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