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党〔2016〕3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反弹,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以及市委配套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根据自治区纪委、乌兰察布市纪委相关要求,现就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乌兰察布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局领导、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好头、作好表率。
二、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严防“四风”反弹的高压态势。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以及市委配套规定精神,紧盯两节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违规用公款宴请、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活动接待,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以及参与赌博等突出问题,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报备制度。纪检组会同办公室将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三、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我行我素、顶风违规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究,绝不姑息迁就。发现问题,一经查实,严肃查处违纪者,同时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机关党总支、机关各支部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对全体党员提出严格要求;各局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和科室单位内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党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