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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局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根据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乌纪发〔2015〕2号),现就我局贯彻落实文件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刚性约束,确保令行禁止

  元旦、春节假日期间及节假日前后,全局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配套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节日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性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层层传导压力

  局党组和各科室(单位)要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下发通知、门户网宣传、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释放信号,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全面树立抓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将作风建设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

  纪检组、监察室要强化对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对“两节”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切实做到以惩促防,确保执纪监督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两节”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局上下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474-8326117    0474-8303719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财政局纪检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