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有关项目及资金自查工资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组成工作组将深入实地对易地搬迁工程实行挂牌督办,省级挂牌督办也将同步进行。
我旗积极配合督办工作的开展,对扶贫领域项目及资金的督办也引起高度重视,旗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以政府部门牵头成立由检察院、审计局、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我旗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农牧户对易地搬迁项目申报手续、资金到位情况、农牧民自筹情况、建档立卡贫苦户精准识别等进行全面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苏木乡镇及时整改,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扶贫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