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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关于对2016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察右中旗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2016年,察右中旗安排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计划518套,实际完成棚户区改造518套,用于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支出170.08万元,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支出1328.92万元,2016年租赁补贴计划发放1350户,实际发放1216户,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人群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有效改善了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工程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促进了城市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综合效益十分突出,补贴发放目标、分配入住目标等均已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