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县区动态

察右中旗发布实施修订后的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1号)已于 2017年1月25日发布实施。自发布之日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458号)同时废止。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458号)进行了修订。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地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旨在引领带动地方积极探索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支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投入,促进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突破制约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