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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节日纪律 保持风清气正——兴和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督察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巩固反腐倡廉成果,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兴和县财政局警钟常鸣,多措并举加强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作风管理和监督。

  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廉洁意识。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形成清廉过节、文明过节的良好风气。

  二是严格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局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四个坚决。一要坚决禁止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二要坚决禁止各种低俗的祭祀活动,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三要坚决禁止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活动,确保清明节“清明”。四要坚决禁止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三是严格督查,保持高压态势。局办公室深度配合县纪检委进行督促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形式深入了解干部的执行纪律情况,对经发现并调查核实的问题,将通报曝光,并上报相关部门。

  党纪严于国法,纵观历年来的党员干部违法事件,违法无不始于违纪。因此只有森严执纪,不以恶小而为之,在生活中、工作中以党纪规范自身的身、语、意,才能身心泰然,心安无愧,才能避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