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乌财资[2017]192号)文件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口径、编制方法和软件格式编报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和准确,杜绝虚报、瞒报和错报现象。
鉴于通过这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但各预算单位在固定资产编报和管理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固定资产存放、固定资产办公用房面积与实际价值不符,暴露出个别预算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工作不扎实。
我们将以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作为提高我们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资产编报和管理工作。针对资产编报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分析,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