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促进乡镇财政所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根据上级部门对乡镇下达的建立标准化财政所的要求,商都县财政局积极开展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的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工作等5个方面。为了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考核内容加大了对财政资金监管权重。对各项内容进行了量化指标考核。此项工作由乡镇按照规定要求向财政局报送自评工作总结和相关考核验收评分证明材料。再有县财政局进行初审后报送市财政进行复核后择优向自治区推荐标准化财政所。通过自治区考核验收并达到优秀等级的财政所,将授予“标准化财政所”称号,并给予适当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