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函》(乌财非税便函〔2017〕49号)要求,察右前旗财政局高度重视,并对规定检查的内容及时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对照近几年国家、自治区各项停征、减征、免征、缓征收费政策,对全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特别是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经查,我旗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降费减负政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清单制,凡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收费基金目录,未在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公示清单手续的,一律未收取。
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函》(乌财非税便函〔2017〕49号)要求,察右前旗财政局高度重视,并对规定检查的内容及时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对照近几年国家、自治区各项停征、减征、免征、缓征收费政策,对全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特别是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经查,我旗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降费减负政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清单制,凡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收费基金目录,未在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公示清单手续的,一律未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