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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财政局整改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相关问题

  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后续处理工作的通知》(乌财监【2017】95号)的检查情况,兴和县财政局针对预决算公开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如下整改落实措施。
  一、完善公开内容
  兴和县政府预决算公开表中无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支,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相关表格未公开,根据要求,现已补充公开。
  二、细化公开内容
  兴和县2015年政府决算细化程度不足,缺乏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因公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说明信息,现已根据要求补充公开。
  三 、预决算公开的时效性
  兴和县2016政府预算公开,2015政府决算公开按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20日内公开,但是由于政府网站在预决算公开后改版,使得预决算公开时间在改版后的网站上体现为2016年5月13日,现已沟通政府网站整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