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指示,为了真正帮助贫困农户,达到精准扶贫的目的,全乡工作人员认真开会研究和入户考察,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进而改善贫困居民生活水平。
总的原则是“村委会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信息录入等内容。过去,全国曾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全乡实施的“比选”确定扶贫对象的扶贫“首扶制度”,是一个精确识别的好办法;具体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并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再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无劳动能力和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