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要求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贴息资金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我旗财政局组织进行了2016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清算工作,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
2016年度,我旗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笔数共117笔,发放总额585万元,其中:个人贷款发放额585万元;年末贷款余额1059万元,其中:个人贷款年末余额1043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年末余额16万元。年末未解除还款责任的贷款笔数有244笔,其中:个人贷款笔数243笔,小微企业贷款笔数1笔。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范围、额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
二、贷款贴息情况
2016年度,上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总额62.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付贴息资金51万元,省级财政拨付贴息资金8万元,市级财政拨付贴息资金3.1万元。旗财政把贴息资金已全部拨付到经办银行,各经办银行已把贴息资金拨付给创业担保贷款人。
三、担保基金情况
2016年度,我旗担保基金总额466万元,当年没有新增担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