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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准则和条例,与时俱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会计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任务,为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证。
  监督检查方面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到位。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检查取得预期效果,认真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区财政局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监察股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按照市财政下发的检查依据,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违纪处罚处分条例》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为保质保量完成今年会计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协调勾通,密切配合。我局收到市财政局的文件后,立即与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取得了联系,就今年检查的时间、方式进行了交流对接。
  (二)突出重点,强化财务会计监督检查。检查紧密结合当前“八项规定”、“四风建设”和上级财政的要求,围绕财政预算管理,重点关注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小金库”治理日常监管协调机制的完善情况,着力构建监督高效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非税收入收缴情况。
  (三)依法规范,完善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财监发[2016]389号)和(乌财监发[2016]952号)有关规定,切实将依法行政贯彻到财政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一是监督检查实施前,将我区被检查单位在乌兰察布市财政内网上将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并按规定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和《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被查单位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并盖章确认。二是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认真填制工作底稿,重视检查证据的收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并由工作底稿编制人、承诺书、复核人和被查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签名确认。三是监督检查实施后,为确保检查报告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语言简练、表述准确,财政检查报告经检查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并由检查组组长复核,最后定稿,做到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及时整改。
  二、检查情况: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1、完成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并完成信用信息公布工作,2.建立集宁区财政局各股室风险防控点,3.建立区财政监督检查档案共8份,4.完成财政厅检查的预决算政务公开信息网的使用管理情况。5.完成财政厅对乌兰察布市污水处理管网检查设施专项2010-2015年的专项检查和各类报表的报送材料的编报。6.完成政府办要求制定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46项。
  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2014年1—12月份公安局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国库3241213.5元,2015年非税收入上缴国库4560292元, 2014年1—12月份交警管理大队非税收入[规费]上缴财政国库945475元,2015年非税收入[规费]上缴国库461335元, 2014年交警管理大队罚没收入[代市财政局收费]27218222元,2015年交警管理大队罚没收入[代市财政局收费]25805099元。集宁区财政局对于区公安局和交警管理大队的罚没款收入全额返还。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收入不及时上交财政现象仍然存在。2、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3、库存现金超范围。4、历年往来款项大未及时清理。5、财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6、原始发票流向不符。7、发票经网上和电话核查没有记录信息。8、罚款没有上交财政国库。
  四、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以上各单位对会计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都作出了整改落实,通过检查各单位对规范财经纪律有了更高的认识。
  2.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财政直接支付票据,我检查组与国税局税务服务大厅进行了核对,税务局内部系统有记录,外网查询无信息。
  五、对问题单位给出的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会计监督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赋予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及其重大意义,使全社会充分认识财政监督的重要性,从而增强财政监督的权威性。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一是组织开展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将检查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作为今后培训工作的重点,帮助指导和提高会计从业人员整体水平。二是完善培训考核制度,通过严格考核,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标准,提高其执业水平和素养。
  三是建议市局多开展对各旗区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主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是建议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协调,要求税务部门对发票开具严格按照行业类别划分,不能变项开票,出现偷税、漏税、降低税率等现象,必要时进行联合检查,补齐税款并进行从重处罚。
  六、存在的问题:
  集宁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和纪检监督检查是两个业务性强、工作过程细致的机构,工作量大,股室人员少,检查力度薄弱,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在2016年的工作中,为保证财政会计监督检查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性以及完整性,我监察股工作人员对各单位的信息逐个逐项进行认真审核,依据政策、法规、条例对八个单位进行检查,并做出相应整改建议,圆满地完成了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和2016年度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工作。
  纪检监察方面工作:
  2016年,集宁区财政局纪检组认真贯彻工作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年工作实施细则》,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创先争优”为抓手,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历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廉政教育上,坚持反腐钟常敲,倡廉雨常下,通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党风廉政教育更具系统性,更具实效性,切实加强对各种腐败现象的预防工作。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开展党纪法规专题学习活动。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法规、制度的通知》《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分别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这四项法规制度作出部署,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增强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准确把握廉洁从业的各项政策界限,切实增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掌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和决策的基本程序。同时要制定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操作,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配偶子女有关情况,依据《意见》制定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二)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开展了以讲廉政党课、观看电教片永远在路上、开展市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组织参加市图书馆举办的墨韵风清书法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为党员领导干部配发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廉政准则>学习问答》《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央、省领导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讲话,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刻领会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三是组织党员观看《廉政准则》辅导报告录相;组织局机关部分干部参加市纪委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辅导报告会。四是“一把手”上党课,以会代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五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巩固和提高学习效果,取得了较好的测试成绩。六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贪之害—贪权、贪钱、贪色警示录》《欲之祸—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案件警示录》和《插翅难逃——胡、星受贿案警示录》等领导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片。七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八是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廉政学习心得体会,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座谈讨论,从反面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宗旨观念和自律意识。九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绷紧立党为公、廉洁从政这根弦,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据统计,2016年全局共开讲党课22场次,报告会10场次,开展警示教育片58场次,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教育。
  (三)开展学习徐志明同志在市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号召全局干部职工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勤奋工作、清正廉洁,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形成“讲纪律、讲责任、讲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廉政文化“四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派驻工作组文化建设规划,积极构建廉政文化阵地,营造廉荣腐耻良好氛围。全局确立以“七廉”为活动载体,唱响廉政文化主旋律。即会议讲廉,不断增强廉政思想意识;读书思廉,深入开展自我教育活动;活动促廉,增强廉政文化的实践性;文化倡廉,营造倡廉拒腐良好氛围;典型导廉,发挥示范作用警示作用;网络传廉,增强廉政文化的广泛性;制度保廉,夯实廉政文化建设基础。通过廉洁文化进单位、进班子、进岗位、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大力营造了依法经营、廉洁从业、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决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坚持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促进党风、行风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来抓。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6年工作细则,按照治本抓源头的工作部署,建立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作,围绕“责任分解、责任机制、责任考核、责任报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一是认真分解立项,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印发《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量化考核标准》,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二是层层抓落实,责任制延伸到项目。推行签任责任状、签承诺书、明确权力清单。各科室责任状延伸到了管理和日常工作生活中。三是强化检查考核,推进责任制落实。对新任和改任两位股市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听汇报介绍。建立廉政档案集体卷、领导干部个人卷及时建档、整理规范,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6%以上,无违纪违规现象,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2、完善和健全制度,坚决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落实廉洁从业规定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细化本单位廉洁从业要求,完善本单位内部廉洁从业机制。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去年收集、整理和汇编各项制度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岗位风险点重点环节,针对制度建设盲区,以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为重点,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分析、评估和监察,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继续修订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创新内控制度,增订新的规章制度,限制自由裁量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环节的防范控制,促进廉政风险预防的关口前移,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
  3、加强对已制定制度的学习和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制度,增强制度执行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诫勉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责任制报告、廉政档案等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人次,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进行了自查,认真查找和解决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人次。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通过党委会,行政办公会或党委扩大会讨论决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继续推行对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内部审计。
  4、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制度落实的质量和效果进行日常监督,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加强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制度建设到工作实践形成长效机制。
  5、建立经常性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在局管干部管理上坚持做到“四谈”即任职廉政谈话、,沟通激励谈话、帮助提醒谈话、批评诫勉谈话。今年以来,分别与局干部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人次,提醒干部善待手中权力、善待工作岗位、善待家庭幸福、善待职工群众,较好地做到了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形成了领导提示、干部承诺、共同倡廉的良性互动。
  三、围绕中心工作,紧抓重点环节,落实监督服务职能
  1、根据有关要求,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参与干部选拔工作,规范操作,保证干部选拔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参与考察谈话,对2名拟提拔干部人选进行廉政考察,填写《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检监察室意见表》提出廉政鉴定意见,对新提拔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全程参与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2、继续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对廉洁自律的监督。
  3、加大对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推进厉行节约工作力度,确保厉行节约的八项措施落实到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落实厉行节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报送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因公出国(境)情况统计表,落实确保局机关今年厉行节约各项量化指标落到实处,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导致铺张浪费的深层次问题,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4、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做好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报告登记工作,局系统共有党员领导干部人按要求参加了登记报告。按照规定报送了专题报告。统计情况表明,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实事求是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遵守廉政规定,基本未发现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四、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举报,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均按照管理层级和内容进行了批转、核查和处理。坚持信访举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季度统计报表按时报送制度。组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的要求,确定报送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人选,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