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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王旗人民政府与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签订四方农牧业担保贷款战略合作协议

  为了更好的支持四子王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合作支农作用,切实解决农牧民、合作社及农牧业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难的实际困难,经四子王旗政府与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多次协商,本着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信贷政策就共同推进金融服务和支持四子王旗现代农牧业发展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按照“政府推荐、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协同支农”的原则,由四子王旗担保公司负责在全旗范围内筛选符合产业政策、有融资需求的涉农客户,并报送四子王旗政府金融办进行审核,旗政府同意后,报送至内蒙财信担保方,由其对涉农客户进行审核调查,通过的涉农客户由商业银行会审,会审通过后办理《担保函》,并及时发放贷款。
  “四方”对农牧业担保贷款业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发生坏账损失后,由四子王旗担保公司承担40%,其他三方各承担20%的担保责任。
  担保贷款原则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业合作社,农牧业生产服务组织,涉农企业,工商个体户(主要指从事种植养殖,从事农业经营为主)。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支付承包土地租金,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购买大中型农机具,购买牲畜以及其他与农牧业生产经营或加工有关的流动资金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等。
  担保贷款单笔贷款授信额度依据借款人资产、生产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确定,最高单户不超过300万元。对有其他资金需求的采取一事一议。
  贷户综合融资成本最高不超过年利率8.5%。(含担保、评估、抵押等一切贷款费用),贷款期限为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