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县区动态

兴和县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目前,兴和县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抓村级集体经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与监管、美丽乡村建设、财政所建设。具体工作如下:
  (一)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政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等情况以及收入状况等。与镇农经办等部门对涉农补贴对象的玉米、燕麦和农业三项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养殖母猪补贴和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了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一事一议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也加强监管。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按季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镇所属村委会和社区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镇财政所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审批,限定租车费,禁止招待费,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各乡镇财政人员除积极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还参加各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除此之外各乡镇财所人员每周再抽出2-4小时集中或分散学习法规政策或业务知识,以增强财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个人员的财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飞猛进的提高,
  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乡镇财政指导管理机构。目前兴和县财政局已确定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乡镇财政的管理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镇财政所履职条件。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不足、交通工具缺乏、办公设备老化等问题,为乡镇财政干部创造必需的工作环境。标准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要达到:宿办分离、三室一厅、柜台式办公。所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面积为20平方米左右,综合服务大厅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另外,乡镇财政所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建议将乡镇财政所的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实施,分三年完成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改造任务。同时,要将乡镇财政所的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局的部门预算,实行集中支付、集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