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切实做好防范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的有关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兴和县财政局对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工作开展了自查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邪工作,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细化责任分工,部署了各项工作措施。
二是加强对邪教的排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开展帮教工作,切实控制邪教在我局管辖区的滋生蔓延。
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建立完善台账,把工作对象切实纳入视线。局领导班子带头,发挥专群结合,对可疑人员进行严防严控,防止邪教各种极端行为和大规模散发反宣传品等有严重影响案时间的发生。
四是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和“家庭拒绝邪教”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防邪意识,重点抓好职工及其家属的反邪教宣传教育,增强了他们防邪的意识,自觉抵制邪教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