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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财政局完成涉改单位公车改革经费测算工作

  按照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商都县财政局依据2012年财政决算和国库科相关数据,对我县公车改革前后的车辆、经费进行了测算。
  根据摸底调查统计,截至2014年9月30日,我县车改前公车总计30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1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综合执法车70辆;按照自治区车改要求,车改后我县共保留公务用车253辆,其中实物保障车22辆,机要应急车99辆,调研车3辆,按照中央确定的17个部门的执法执勤用车我县保留特种专业用车6辆,车辆保留比例100%,执法执勤用车81辆,车辆保留比例70%,17个部门外的信息化综合执法用车42辆,保留比例60%。
  通过测算我县车改前的费用大约4223万元,其中:公车更新购置费286万元,公车运行费1732万元,司勤人员费2205万元;车改后公车运行费用约需3913.2万元,其中:公车更新购置费455.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416.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费约1201万,司勤人员费用840万,车改后约节约费用309.8万元,节支率约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