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丰镇市财政局以改革为主线,实施一系列财政工作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积极落实“营改增”工作。按要求完成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四大行业2016年6-11月累计入库增值税1927万元。
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完善资金拨付程序,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率。截至11月底,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支出228732.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8.33 %。
三是健全财政惠农“一卡通”发放制度。开展了“一卡通”与公安户籍信息比工作,规范账户管理,确保补贴对象信息准确完整、更新及时,进一步扩大了“一卡通”发放覆盖面。截止11月底,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35312.7万元,涉及8领域35大类45小项,惠及群众93.67万(人)次。
四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运作程序,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提升政府采购效益。截止11月底,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3873.3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3272.88万元,节约财政资金600.47万元,节约率0.63%。
五是严把项目评审关。加强对项目预算、预算变更、结算和决算的跟踪评审,注重现场监管,提高评审质量,充分发挥了投资评审在支出监控中的作用。截止11月底,累计审查工程预算项目76个,送审金额34185.77万元,审定金额28589.03万余元,审减金额5596.74万余元,审减率16.37%;决算项目10个,送审金额16274.97万元,审定金额14966.07万元,审减金额1308.86万元,审减率8.04%。
六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了《丰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和实施步骤,并在个别公共服务项目方面开展了试点工作。
七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管。重新修订下发了《丰镇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重点监管“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截止11月底,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234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0.4%。
八是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举办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暨培训会,推进内控制度在全市各单位全面实施,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增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履职能力。
九是PPP项目取得新进展。制定了《关于丰镇市人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政府公共投资与民间投资合作。丰镇市医院和丰镇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申报列入自治区PPP项目库。
十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通过置换政府债券,逐步消化政府存量债务。目前已分三批收到置换存量债务地方政府债券7.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