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县区动态

兴和县财政局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我们紧紧围绕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活力和后劲、激励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和新机制。目前,三个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的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其中:
  张皋镇榆树夭村委会桃花岭原生态高山草甸移民养殖园区已建成占地面积为27000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区一处,共投资200万元,已收回承包费5万元。财政注入的专项资金50万元作为经营股份,要求经营者每年为村集体缴纳不低于3万元的利润,目前已签订合同并进行了公证。店子镇芦家营行政村紧邻国家级旅游景点苏木山,经实地考察,我们确定该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经营方式为纯粮白酒作坊,目前,“芦家营红高粱酒坊”已建成,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价值9万多元的白酒生产设备正在安装。建筑面积180多平方米的西口窑洞莜面村农家乐饭店也已收购成功。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资金,准备采取租赁的方式开展经营,初步达成意向为年租金10万元。大五号行政村已建成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的冷库一处(存储量600吨),总占地面积为27000平方米的蔬菜种植大棚48个,实行土地股份合作60亩,租赁土地1000亩,发展的主要经营方式为土地股份合作和租赁,已完成投资120万元。冷库附属工程及蔬菜交易市场已完成投资115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建设项目为管理用房、地泵和交易平台,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20平方米,硬化面积1200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预计采取承包租赁方式经营,每年可为村集体带来收益15万元。
  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三农”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明确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是发展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行职责,帮助村级组织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同时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典型及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促进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强化考核激励。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乡镇的责任目标考核,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硬指标。凡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措施不力、效果较差的乡镇、村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视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职务等组织处理措施。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对相关负责同志应给予重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从2016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将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帮扶一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新增加、可持续、集体控股的增收项目,先由各乡镇申报(美丽乡村示范村要优先申报),经审核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扶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集体经济的发展,鼓励村民投资入股。四是落实优惠政策。各涉农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和帮助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对涉及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予以免收。鼓励商业银行适当降低涉农信贷门坎,提高涉农信贷规模,加大财政、税收、用地支持力度,支持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实体。五是严格“三资”管理。区局赤峰会议结束后,我们重点对村集体资产进行了规范。乡镇重新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登记,确保不漏登、不错登,并分村健全台账,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资产、资源经营使用权限,完善 “三资”代理程序,对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管理规范、账目清楚、资产安全,防止“三资”流失,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六是强化民主监督。严格实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民主理财行为,对财务收支活动实行民主监督和管理。七是加强经济审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建立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审计,对在审计中发现的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检察等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