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运行,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转发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乌财购〔2016〕584号)要求,四子王旗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检查组,对2015年进驻我旗做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政府采购中心也进行了检查。本次监督检查共检查六家代理机构,其中包括5家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一家政府采购中心。
从检查的具体情况看,各代理机构均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地,具有从事代理业务所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能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采购代理、开评标、招标文件、保证金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发布、档案管理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总体而言,通过检查,摸清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现状,强化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的指导,从而有力规范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责成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中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要求代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建立自律机制,严明工作纪律,督促每位工作人员自觉履行职责,不断规范管理操作行为,提升业务技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