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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财政局积极开展对2016年度“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县级验收工作

  根据《乌兰察布市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兴和县财政局关于对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县级验收的通知(兴财综改【2016】105号)的要求,近日我局将抽组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组成县级验收组,专项验收各项目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首先,各项目乡镇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同时被验收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分管领导和财政委派会计作为县级验收组成员,全程参与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县级验收工作。
  其次,县级验收工作必须在乡村自验完毕的基础上开展。县级验收工作的重点:一是检查乡村自验工作真实性;二是现场复核项目工程量;三是规范乡村自验工程量的填报;四是协调解决乡村在自验工作中存在的纠纷问题。
  最后,县级验收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期6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