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验收和评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自验的通知(兴农综改【2016】第7号)要求,各项目乡镇要迅速开展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自验工作。
乡村自验工作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领导、财政所和村委会负责人、村民代表、工程质量监理人为成员组成。
乡村自验工作必须实地按项目勘察记录工程量,客观公正测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质量,并真实填报内蒙古自治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乡村自验报告表。
通过乡镇开展自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下一步县级验收组进驻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