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及兴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县直机关、企业党组织中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6年10月,兴和县财政局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过推荐、考察、公示等环节,全局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顺利产生了新一届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中,各党支部严格程序,做到了环节不减少,程序不变通,认真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进一步配齐配强了全局党支部班子,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