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设立乱收费举报电话的通知》(乌财非税〔2016〕947号)文件要求,察右后旗财政局及时部署,确定了察右后旗财政局乱收费举报电话为0474-6207403,设在非税收入管理股,并与11月1日正式启用,同时将相关事宜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该举报电话受理范围是对察右后旗(含苏木乡镇)所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政府职能的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设立收费基金项目的举报。
财政部门具体受理事项为:1、违反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规定,擅自设立或改变收费基金项目,设定或变更征收对象、范围和期限的;2、不执行国务院及财政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缓征、减征的收费基金项目的;3、擅自取消、停征、免征、缓征、减征国务院及财政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已明确征收的收费基金项目的;4、使用自制票据收费或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理工作职责范围的其他违规设立收费基金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