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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商都县是乌兰察布市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农业综合开发这项惠民工程实施以来,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基础条件,持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农业综合开发,被项目区群众称作“阳光工程”。最近两年,我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1万亩、“节水增粮行动”项目3.17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13个总投资3260.28万元。商都县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最主要的经验就是让“阳光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一、项目选择,在阳光下“晾晒”
  商都县在选项工作中坚持以民意定项目,严格遵守“民情、民意、民知”的“三民主义”,即:筛选项目区域要了解民情,编制项目规划要听取民意,确定项目立项要确保民知,切实提高立项的透明度、科学性。首先,项目蕴酿坚持以民情为依据。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商都县在蕴酿项目时坚持“地尽其用、物尽其材”原则。项目普查小组成员中有农林技术人员、项目区乡镇干部以及当地群众代表,深入项目区现场实地踏勘调研,将地形、地貌、地质、水资源、交通、电力等资源情况,以及土质、地形等与农民群众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情况为依据,根据当地群众的经济条件、积极性程度,因地制宜地筛选确定项目区。比如,我县大库伦乡库伦图村紧邻锡盟大草原,优质且受蒙古族牧民喜爱的农产品销售势头不减,我们将2014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地点选定这个村,将6000多亩撂荒地改造成水电林路配套的高产田,采用膜下滴灌的方式。交付农民后,2015年农民广泛种植葵花、西瓜并销往牧区,农民纯收入当年翻番。其次,项目设计坚持以民意为准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和科学论证,科学规划工程建设内容和施工布局方案,确保项目设计切合实际、技术领先、科学合理、效益明显。设计雏形必须经得起村民的“一票否决”,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村民座谈会等形式,对群众关心的诸如地埋管道走向、林网占地补偿、附属设施配套、电杆及变台数量位置等问题,努力使项目设计既符合技术规范又符合农民意愿,既符合长远整体规划又符合客观实际。三是项目立项坚持以民知为前提。项目立项后,通过张贴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公示,让项目区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拟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投资金额和建设工期及需农民筹资投劳的方案等内容。
  二、工程建设要经多方“暴晒”
  在工程建设中,我县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检查验收制,与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决算有机衔接起来,规范运行,阳光操作,实现了投资、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真正做到了公开化发包、标准化施工、精细化管理,将工程建设置于阳光之下。一是工程建设选择公开招标。我县制定了《商都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对于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媒体公示,公开招投标。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均按3:1进行邀请议标。增强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得到了投标单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广泛信任和支持。二是工程监理采取现场旁站。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制定了工程质量计划书,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目标、质量要求、质量监督体系、质量评比标准、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社会中介监督和专业监督,中介监理人员采取现场旁站等形式进行质监,切实把好材料合格关、工程进度关、工程工序关、工程量的增减审核关、工程竣工验收关,有效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工程管理实行上下联动。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干部要做到主动深入项目工地督查,并采取“定岗、定责、定风险金”的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四是欢迎项目区群众随时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由村民选举质量监督员,随时对在建工程的质量“把脉”。在七台镇永顺堡“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中,年近七十的村民卞德天天守在现场,手拿卷尺,地埋管道开挖、电力线路布置,一样也没有拉下。
  三、工程管护全天候“监控”
  工程管护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延续,也是开发工程能否经受考验,能否持续发挥效益的关键。工程项目建得再坚固,如果管护不力,也会造成项目区总体形象不丰满和群众对工程的不信任。我县从增强项目区群众管护意识、完善管护机制、创新管护模式入手,把工程管护作为打造阳光工程的最终保障,建立健全了一套行之效的严密制度,实现由重建轻管型向建管并重型转变,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能长久使用、安全使用,追求农业开发工程效益的最大化。
  一是优化工程管护环境。在项目区,特别是在夏秋农忙季节,通过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管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农业开发资产管理知识传授给农民,让群众明白自己不仅是受益主体,更是管护主体,从而增强责任意识和管护意识,形成“我要管、我应该管”的资产管理氛围,使管护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营造了积极的管护环境。二是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我们认真编制了《商都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对工程管护范围、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作出详细说明,对管护费用的筹集和使用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有人管护,对经济效益低但社会生态效益大的林路工程,实行以路定人、长年管护、奖惩兑现的管护机制,如道路、林网、标志标牌等,都是通过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方式,选择责任心强、热爱农发事业、身体健康又勤劳朴实的老党员、老干部作为专业管护员。对经济效益较大的井电管工程,以井为单位,实行村集体统一管理。落实有责管护,有报酬管护。不但使管护责任落实到人,也使管护人能得到酬劳,充分调动了管护人员的积极性。严格惩戒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农发设施的不法行为,重奖举报破坏农发设施的群众。通过专业管护、群众自发管护和奖励惩戒,织就了一张全天候监控网,有效地促进了开发工程管护工作的落实,真正达到了“民建、民用、民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