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自治区扶贫攻坚工作有关要求,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共享发展成果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通知》(内政发电[2014]43号)精神,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在财政、民政部门及苏木乡镇(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核实低收入农牧户户数、公示等工作程序,并于中秋节前,全旗低收入农牧户取暖用煤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农牧户卡上,共发放33795户、总计2027.7万元。
这次低收入农牧户取暖用煤补贴的及时发放,为低收入农牧户温暖过冬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