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镇市着力抓好医疗救助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提高新农合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切实缓解贫困群众就医困难问题。
据了解,丰镇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取消起付线进行补偿;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贫困人口因患重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贫困人口在住院、门诊就诊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由民政部门再报销10%;35种慢性病补偿标准,自治区内门诊就医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5%、自治区外门诊就医补偿比例30%;10种特殊病补偿不分区内外,补偿比例70%,封顶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