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截止8月底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的函》(乌财库函〔2016〕141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度预算及均衡入库的要求,截止8月底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完成262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6.7%,同比增加1992万元,增长8.2%。
兴和县财政局接到此文后,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做了汇报,国库股与税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加紧落实税源,确保8月底圆满完成收入任务,为完成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奠定基础。预计截止8月底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可完成24896万元(任务2627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收入1517万元,地税部门收入19139万元,财政部门收入4240万元。
同时在下半年剩余几个月份中,兴和县财政局将以全面完成各项收支任务为主抓,进一步加快各类民生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项财政资金运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