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兴和县以农民自愿出资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社会投入为补充,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长效机制。七年多来,成功实施了包括街道硬化、人畜饮水、公共环卫、村民文体活动中心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工程。
针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兴和县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认真坚持一事一议的议事原则、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的议事项目和议事范围。在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时,坚持按照“征求意见——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全体村民签字同意”的工作流程来进行,真正让老百姓对每一件工程都能满意。
为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真正成为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对得起农民的血汗钱。兴和县财政局认真执行上级的相关政策,出实招强化工程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一事一议项目确定后,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实施方案、筹资筹劳及工程管理等相关事宜,并形成会议记录、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真正做到大家事大家提,大家事大家议,大家事大家干、大家事大家管,从制度上彻底杜绝了“三乱”行为的发生。
有了政府的支持,有了村民们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和主动参与的热情,兴和县一事一议工程进展相当顺利。多数村民们喝上了清澈、干净的自来水,住进了环境优美的新民居,无不称赞一事一议工程是真正的惠民工程、舒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