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政府统一安排,为了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巩固全旗财政供养公职人员和财政保障社会人群信息核查成果,做好各类人群新增、减员情况的信息衔接,推进全旗核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察右后旗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第二次财政供养公职人员和财政保障社会人群信息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范围为:全旗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遗属以及由组织、人社、民政、教育、卫计、残联等部门管理的、由财政资金保障的社会人群,核查信息数据基准日为2016年7月31日,本次核查计划用45天时间完成单位自查自纠、信息交流比对和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