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兴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政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立即建立了由资产、财务、等相关股室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财政局资产清查工作。一是布置了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人员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并制定了切合财政局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进行了单位资产自查,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健全资产帐卡,完善管理信息,将相关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三是经过工作人员认真清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城关镇国有资产总额为4570682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为1958956元,办公设备497205元,汽车为494200元,通信设备为76868元,电视设备等21630元,其他设备4540元,计算机及打印设备1340183元,其他办公家具为177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