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扎实做好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兴和县财政局积极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扶贫资金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和全面总结四个阶段,主要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着力抓好“五查五看”:查资金,看扶贫专项资金是否专项专用,投向投量是否准确;查项目,看申报审批项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项目申报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扶贫资金现象;查规章,看是否落实财政报账制度、公示公告制度、监督检查验收制度;查拨付,看是否在资金拨付不足额,是否有滞留、截留扶贫资金、延压项目资金、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现象;查绩效,看项目建设任务是否按期完成,是否达到项目设计要求。
通过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发现和纠正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从而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