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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财政局三举措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化德县财政局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承担当主动作为,在强化主体责任上见实效。一是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财税体制改革、增收节支与反腐倡廉统筹规划,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带头引领示范,局党组书记在重大决策部署中要起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模范遵守并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和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有效协调落实,特别是重要岗位的主要负责人,既要承担主体责任,还要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层到位。

(化德县财政局 曹达喜供稿)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