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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财政局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为切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通知》(商党组发〔2016〕61号)精神通知,7月2日下午,商都县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商都县财政局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为做好新形势下地方党委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深刻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要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起来,把中心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忱关心干部结合起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