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王旗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精心实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中,采取早规划、早申报的措施,做到实施早、监管严,努力将项目区打造成全旗亮点工程,使开发效益提前见效。一是早规划,抓调研。在进村走访入户,深入项目申报点考察调研,探讨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具体方案时,本着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利益的宗旨,优先扶持农民、种粮大户积极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项目规划时,由旗农发办业务人员及农、林、水方面的专业人员邀请拟建项目区的乡镇、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就项目建设的总体布局、单项工程设计一道实地勘察规划,在实地勘测上精细化操作,在政策框架内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二是早申报,严审核。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科学性及资金投入准确性的研究测算。严格项目前期材料申报工作,严格规范和量化项目建设内容,按照经济、实用、安全、美观的原则搞好项目工程设计,严格项目建设期间跟踪管理,掌握工程动态,细化各类项目工程量。三是早实施,抓实效。为实现“当年见成效”的目标,立足于早招标、早制定施工方案、早发动群众、早动工、早竣工。土地治理项目提前招标,实施时间由以往利用农闲实施为全年实施,同时在项目推进上倒排工期,倒逼进度,加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每年于5月中旬完成新打机电井、农田机耕路基础建设、地埋管道布线和防护林定植沟建设,于5月底以前完成机电井及配套工程、膜下滴灌工程。四是严监管,促发展。在项目工程实施时,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行政领导责任制;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委托招标公司,按照全市统一的滴灌模式和要求的材料标准、技术参数,对建设项目的材料和施工实行了招投标;建立了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的专业监理公司、旗农发办、项目区乡镇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管理的"四位一体"的工程建设监管模式,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确保了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严格实行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项目申报前,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农牧民筹资投劳内容进行公示。项目实施中,对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及数量、资金到位和农牧民筹资投劳数量、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进行公示,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和高效益;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务人员对报账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总责。大力推行农发资金会计核算电算化,严格报账支付程序,对不按规定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报账凭证,不符合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开支不予报账,不断提高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