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察右中旗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人民政府副旗长 刘永宽
(2016年6月7日)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根据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复的2016年预算的执行情况,近期上级下达察右中旗一部分政府债券置换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同时考虑其它必不可少的新增支出因素等情况,需对2016年预算做以下调整。
一、财政收入方面
1、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方面:年初察右中旗确定的收入目标是16100万元,2月份市政府又重新调整收入任务,为察右中旗增加公共预算收入500万元,其中:地税部门300万元,财政部门200万元。需调整到收入预算中。调整后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66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1580万元,地税部门11500万元,财政部门3520万元。
2、上年结转调整:年初初步确定的上年结转收入为1590万元,经自治区审核2015年决算后,最终确定的上年结转数为644万元,需调减946万元(调整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万元,调整到暂存款上级专项资金234万元)。
3、政府性债券资金收入调整。上级下达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政府性债券资金1500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以及历年逾期政府性债务。其中:三年期1700万元,五年期5400万元,七年期5400万元,十年期2500万元。需要将此项资金调整到当年收入-债券转贷收入预算中。
二、财政支出方面
根据上级下达债券资金的用途,同时考虑因财力有限,年初未列入预算的上年结转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和临时性追加支出等因素,需要将44798.98万元调整到当年的支出预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1、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和2015年及以前年度逾期政府性债务资金15000万元(2016年到期5209.65万元,2015年及以前年度逾期9790.35万元)。主要包括:林业部门拖欠城乡绿化工程资金1799.9万元,教育部门校安工程和第一中学个人贷款及建设资金等1882.42万元,城建部门拖欠工程款2215.34万元,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款2503.89万元,扶贫办幸福院建设工程款177.09万元,规划局规划费226万元,粮食局储备库建设227万元,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款180万元,联社贷款2000万元,各乡镇2005年及以前年度乡村公益性债务2382.56万元,各乡镇历年各类工程类债务1033.05万元,其他工程类资金264.39万元,其他资金108.36万元。
2、2013年-2015年结转上级专项资金24961.69万元。这部分资金实际为历年的隐形赤字,年初预算时无财力安排,需调整到当年的支出预算中。主要包括:农牧业专项2169.39万元,林业专项1857.88万元,水利工程专项1338.74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专项100万元,发改委生态移民等专项387.25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街巷硬化、公路养护等专项资金3969.46万元,危房改造和城市管网建设等建设局专项资金3682.19万元,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2381.62万元,自治区地质遗迹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项目资金200万元,节能环保专项资金30万元,文化和广播专项431.47万元,教育专项2285.14万元,医疗卫生专项1756.8万元,社会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1237.14万元,残疾人护理等专项281.81万元,公检法司等公共安全专项资金50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5万元,粮储库建设维修等专项114万元,2014年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50万元,2015年新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2015年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公益性服务专项资金15万元,2015年自治区产业园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900万元,其他专项资金720.8万元。
3、偿还历年尾欠工程款4341.84万元。因财力有限,这部分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但又必须支付,需要调整到当年的支出预算中。主要包括:公安局平安建设监控43万元、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建设32.56万元,司法档案楼工程款443.08万元,民委敖包工程款7万元,旧党政大楼工程款3万元,教育局校安工程建设工程款1157.80万元,一中历年贷款250万元,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建设工程款174万元,国土局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区复垦费338万元,发改委青少年宫建设工程款91万元,环保局环保卫生楼工程款94.07万元、中水回收建设工程款278万元,交通局办公楼及修路工程款311.9万元,商务局巴音蓄水池项目等工程款9万元,科镇1-5社区维修47万元、华泰幸福院附属工程19万元,宏盘乡周转房及附属工程59万元,铁沙盖镇周转房建设27万元,土城子乡周转房建设65万元,巴音乡周转房建设46万元,乌素图镇周转房建设41万元、三市场建设75万元、京蒙产销服务中心建设199万元、洪水移民工程1.63万元,库伦苏木周转房建设24万元,黄羊城镇周转房建设及维修35万元,广益隆镇周转房建设及维修57万元,大滩乡周转房建设20万元,乌兰苏木周转房及附属工程建设36万元、2012年-2013年土地复垦项目25.48万元,工业园区“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332.32万元。
4、年初应安排未安排各项配套资金及其他需要支付的资金495.45万元。年初预算时因无法确定资金额,这部分配套资金未安排,但又是今年必须配套的项目,需要调整到当年的支出预算中。主要包括: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助50%部分资金58.97万元,民政局城乡临时救助地方配套60万元,残疾人康复地方配套3万元,高耗能企业2015年12月到2016年2月电价补贴地方配套资金222.1万元,国土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47.38万元,政府办差旅费4万元。
三、项目间调整
1、历年的上级专项资金项目间的调整。根据上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经部门提出申请,政府旗长办公会议决定,到目前为止,准备收回由财政统筹使用的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项目资金共计2294.28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一是2013年-2014年由文化局实施的三个项目由于部分项目未实施,结余结转资金共计128.28万元。其中:2013年农民牧区文化建设资金21.24万元,2014年农民牧区文化建设资金92.04万元, 2014年乌兰牧骑专项资金15万元。上述项目资金财政收回后重新安排,用于体育场馆建设和群众体育方面的支出。二是2014年由农牧业局实施的财政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资金140万元,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800万元两项结余结转资金940万元,收回财政重新安排,用于雏鹰项目征地补偿800万元,安排其他项目140万元。三是由国土局实施的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500万元,因项目无法实施收回财政统一安排使用。四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的民生大厅建设资金726万元,项目未实施,收回财政重新安排,用于支付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款。
2、地方安排的预留资金的调整。年初,有两部分资金作为预留资金没有具体下达到单位,目前根据具体使用情况,需要将已使用情况调整到各使用单位。一是年初预留区域合作经费900万元,到目前已使用582.03万元,需要将这部分资金调整到各部门,主要包括:粮食局补偿兴蒙制衣公司改扩建费用130万元,编办申请域名运行经费3.13万元,元宵节活动经费20万元,商务局运输企业税收奖励11.2万元,金融办惠民投资公司开办费15万元,交通局项目管理费10万元,发改委“十三五”规划费40万元,老促会出书费14万元,妇联创建“美丽庭院”行动工作经费10万元,宣传部户外宣传标语牌制作费11.07万元,林业局绿化设计费25万元,拆迁办民和小区回迁户供热入网费38.2万元、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费15万元,旗委办机要局宽带租赁费4.41万元,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40万元,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办公桌椅和净水机66.3万元,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公设备购置费41.11万元,工业园区PPP项目可研及编制费50万元,乌素图2007年下水维修和2015年三市场建设资金32.6万元,库伦苏木业务费5万元。二是年初预留农民工资保障基金500万元,到目前已支付370万元,需要将这部分资金调整到各部门。主要包括:建设局使用用于农民工工资300万元,其中:金熙嘉园小区建设项目70万元、纳木悍小区建设项目40万元、福地佳园小区建设项目40万元、民和小区建设项目40万元、城中一品小区建设项目70万元,其他40万元;经信局使用用于正南方铜矿农民工工资10万元,法院使用用于大海滩鸡场纠纷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