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察右中旗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薛强
(2015年11月10日)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2015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2015年8月份,在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2015年预算进行了一次调整,因近期上级给察右中旗下达了一部分政府性债券资金,同时考虑其他因素,需对2015年预算做第二次调整。
一、财政收入方面
近期上级下达察右中旗政府性债券资金31760万元,其中三年期债券3144万元,五年期债券9543万元,七年期债券9543万元,十年期债券9530万元。需要将此项资金调整到当年收入-债券转贷收入预算中。
二、财政支出方面
根据上级下达债券资金的用途,同时考虑年初未列入预算的配套资金和临时性追加支出等因素,需要将31760万元调整到当年的支出预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1、用于替换历年逾期政府性债务资金17760万元。主要包括:交通部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7206万元,林业部门城乡绿化工程资金2535万元,教育部门校安工程建设资金1662万元,城建部门市政建设资金1428万元,市政工程等历年贷款资金930万元,各乡镇移民工程、党建活动室建设等资金461万元,工业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其他资金3538万元。
2、用于“十个全覆盖”工程配套资金7000万元。主要包括:嘎查村街巷硬化工程配套2000万元,村庄整治5000万元。
3、归还占用历年上级专项资金2572万元。主要包括:林业部门2013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资金465万元,交通部门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107万元。
4、年初已安排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增资金989万元。主要包括:村级公务费年初按每个行政村3万元安排,按照上级要求每个行政村必须达到5万元,需增加资金356万元。村干部工资两委正职由每人每年1.014万元调整到1.2万元,两委副职由每人每年8112元调整到9600元,相应的老支书补助同时按比例调整,共需增加资金16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年初预算2500万元,因年初未考虑2015年调资因素,需增加资金200万元。人民银行新增一名由地方财政出资聘用人员,需增资4万元,新增“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评审费用248万元。新增纪检委派驻纪检人员纪检津贴14万元。
5、其他需要配套和支出的资金439万元。主要包括:2015年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地方配套资金161万元,亿鑫隆农贸市场租金补贴52万元,人事局互联互通便民工程建设资金27万元,人武部征兵费10万元,行政审批中心设备购置等29万元,国税局业务费15万元,食药局食品抽检经费30万,工业园区建设经六路前期费115万元。
6、预留各项配套及应急资金3000万元。因上级许多民生资金目前没有下达,地方配套资金无法确定,需预留一部分资金。另外,到年底有一些不可预测因素,如灾害应急、农民工工资问题、三中搬迁等需要预留一部分资金。如果预留资金有结余将全部用于支付“十个全覆盖”工程欠款。
三、项目间调整
1、历年的上级专项资金项目间的调整。2014年起,国家开始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精神,经筛查,察右中旗存在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共计2430.01万元,准备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准备收回和重新安排项目情况如下:一是2013年上级下达察右中旗由扶贫办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资金200万元,补助对象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因生源等问题项目未实施。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收回此项目资金重新安排。用于扶贫基金小额信贷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贫困农牧民培训30万元,用于教育救助70万元。二是2009年-2013年由卫生局实施的三个项目由于部分项目未实施,结余结转资金共计1908.95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余结转资金925.7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结余结转资金779.07万元,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补助项目结余结转资金204.12万元。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收回上述项目资金重新安排。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两癌”筛查地方配套资金96万元,用于旗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197万元,用于旗医院医疗价格调整补贴70万元,用于旗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赊欠药品款1545.95万元。三是2011年-2013年由文化局实施的三个项目由于部分项目未实施,结余结转资金共计321.06万元。其中:博物馆免费开放项目结余结转资金20万元,“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结余结转资金142.86万元,农村牧区文化建设项目结余结转资金108.8万元,乡镇文化站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结余结转资金49.4万元。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收回上述项目资金重新安排。用于体育场馆建设和群众体育方面的支出。
2、地方安排的预留资金的调整。年初,因无法确定各部门需偿还政府性工程债务的具体金额,预留了3000万元用于各部门偿还历年工程款。经春节和中秋节前后两次偿还历年工程欠款,到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部门,需要将预留资金调整到部门预算中。各部门具体使用资金情况如下:公安系统红绿灯、划线等工程款187万元,环保局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运营等资金196万元,组织部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和科镇社区建设资金135万元,机关事务局旧党政大楼工程款和天和小区代建服务费414万元,商务局蓄水池建设资金10万元,民族事务局敖包建设工程款21万元,旗医院门诊楼工程款387万元,司法档案楼工程款104万元,青少年宫建设配套资金15万元 ,城管局二期城市监控54万元,交通局公路建设工程款536万元,旅游局接待中心配套工程款和购置电动环评车资金202万元,大滩中心校校舍建设资金20万元,国土局环境治理工程款38万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41万元,乌兰苏木和宏盘乡复垦征地拆迁费120万元,各乡周转房建设资金367万元,乌素图产销服务中心建设和洪水移民工程款111万元,巴音乡洪水移民工程款42万元。
由于没有到财政年度决算终止时间,调整后的收入支出数与实际执行数估计有出入,年终决算以实际执行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