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财政局历来高度重视统战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围绕全市统战工作大局,财政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统战工作的服务保障力度。
一是保障统战工作经费,促进统战各项工作发展。在可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优先保障统战系统工作经费,积极支持统战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统战工作经费32.9万元,安排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33万元。此外,安排3万元工作经费,保障民革丰镇支部正常开展工作。
二是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推动民族宗教政策落实。2011年以来,丰镇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增加民族宗教工作经费,预算每年为统战部、民族事务局安排宗教业务费用各10万元,特需费各8万元;为每个爱国宗教团体每年解决3万元办公经费。此外,将蒙古语文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万元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蒙古语文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支持工商联工作开展,加大对非公企业扶持力度。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有关精神,着力解决非公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去年,由乌兰察布市经信局出资500万元,丰镇市人民政府出资300万元,建立了“助保贷”风险池;严格落实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支持地方发展先进金融机构的决定》(乌政字〔2015〕5号)文件精神,对包商银行丰镇支行和邮政银行丰镇支行两家金融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资金,目前20万元的奖励款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