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三项补贴”改革一是有利于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二是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
为了支持农民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做好我旗2016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乌财农20163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前期准备工作。
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核实农户的基本信息,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依据并且进行张榜公示。核实农户的信息、对象、标准等内容要严格按照中央财农201626号的规定执行,在核实过程中各地要实事求是,严守组织纪律,不得骗取、套取、以权谋私,决不允许出现类似上访、告状事件的发生。6月6日-6月10日宣传发动和制定方案,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是广大农民真正了解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6月11日-6月12日召开会议和组织发动,积极组织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委派会计召开全旗2016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6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6月13日-6月22日核实信息和补贴公示。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各乡镇要及时将各类表格发放到村组,抓紧落实补贴数据登记工作,对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及一卡通账号等农户信息进一步加以核实。补贴数据核实工作结束后,认真对一卡通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录入并严格审核。在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对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6月23日-6月30日发放通知和组织发放。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补贴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