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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大力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工作

  兴和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全县辖5镇4乡,161个行政村,867个自然村。总面积351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4万亩,总人口3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万人,占总人口的75.3%,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不足百人。2012年,全县生产总值55.5亿元,财政收入4.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310元。2012年由自治区级贫困县调整为国家级贫困县,并被列入“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扶贫规划区。过去,乡村基础设施条件薄弱,农业基本上是“望天收”。行路难、吃水难、运输难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农民群众,断头路、陷阱路、扬灰路曾是乡村情况的形象写照,让广大百姓长期饱尝基础设施制约的“瓶颈”之苦。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美丽乡村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全县出台了《兴和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工作方案》、《兴和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兴和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并制定了兴和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考评办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制度、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制度等四十多项相关规定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议事程序、预算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公示等工作。提高了财政奖补的透明性和有效性,规范了基础管理工作。

  在档案管理方面,全县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综改办监督乡村两级按年度、分项目将所有文件、资料及时装订成册、留档存查。

  在项目申报方面,主要是由村民代表大会提出议事项目,由乡政府筛选审核、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财政综改办汇总,经县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乡镇实地核实后,上报市财政综改办批复后实施。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由乡镇出具招标委托书,项目评委会主任由项目乡镇长担任并签字确认,项目招投标由县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在资金管理方面,兴和县严格实行专账专户管理。预算安排、群众筹资筹劳及上级奖补资金及时拨入专户核算,资金支出按照项目开工后实际工程进度实行预拨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报告并作出资金结算结果,进行项目资金最终结算。

  在项目管理方面,为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兴和县充分发挥乡村建设主体作用,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进行验收,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建设一处、管用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