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乌财贸[2015]483号)的有关要求,近日,察右前旗财政局抽调调研组,对申报2015年牛羊调出大县励资金的合作社进行了调研。
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调研范围如下:
1、旗县前3年牛羊养殖情况总体介绍,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项目承担单位概况及基本情况;
3、申报资金的主要用途和建设内容及现有基础条件;
4、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5、奖励资金投资规模,申请奖励资金的理由、数额及用途;
6、奖励资金使用后的预期目标、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奖励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发展牛羊生产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牛羊生产无关的支出。
经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检查资金管理档案等程序,调研组一致认定对申报2015年牛羊调出大县励资金的合作社良好,档案资料完备,资金管理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质量标准符合验收要求,质量合格,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