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财政局历来高度重视统战工作,近年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来,我局围绕全区统战工作大局,把统战工作作为理财用财的重点,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统战工作的服务保障力度,为我区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一、贯彻《条例》精神,深化认识理解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两个纳入”,即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经费问题,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内容,定期在机关开展《条例》的学习。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了“三个带头”即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通过以上措施,深化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条例》的认识理解和实践应用。
二、加大财政投入,促进统战工作发展
2015年以来,集宁区财政局坚持包干经费必保,其他经费随时追加的原则,共投入66万元,其中包干经费3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万元、统战工作经费8万元、民族宗教经费18万元;追加经费35万元,包括宗教网络建设经费25万元、民主党派经费10万元。经费的投入有力的保障了统战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对接,做好服务经济工作
集宁区财政局着力服务经济工作,重点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送政策上门、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给予资金支持等措施,积极为非公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为康泰惠民园、民丰薯业、嘉恒农科、鹏程养殖等非公企业拨付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级争取统战工作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统战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