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乌财非税〔2016〕380号)文件要求,我局全面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清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县制定了《关于建立卓资县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卓财非税〔2015〕116号)、《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卓财非税〔2015〕150号)、《卓资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卓政发〔2015〕173号)等文件,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面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
二、严格审查标准,强化收费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明令取消、停征和免征收费基金政策,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进行分类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认真梳理本县涉及的取消项目及免征的涉企项目,经清理,现共有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3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7项,完成了《收费许可证》取消工作。
三、公布收费目录,严控收费项目
利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系统严格控制收费单位乱收费,提标准,杜绝违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对于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编制收费目录清单并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进程予以公布。
四、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管机制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督促各收费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目录之外的收费,不得执行,对违规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将严肃查处。同时,建立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落实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完善收费情况公示制度。